我叫阿哲,23岁,台北一间老公寓里的其中一间房住户,跟我同住的还有两个男人——阿德跟小迪。我们三个像一种奇怪的三角形,彼此靠著,却总有一点说不出口的距离。
阿德安静、会煮饭,长得像那种文青剧男主角;小迪热血、打篮球、笑起来牙齿亮到我得转头。他们一个左边房,一个右边房,而我卡在中间,像是被生活夹在中间的某种馅料。
那天,是小迪分手的第三天,我们三个一起去买了三瓶威士忌,谁也没说为什么,只知道冰箱的豆腐过期,客厅的电视坏了,但我们今晚一定得醉一次。
第一瓶开封时,小迪还笑著说:“你们不要哭喔,我才是主角。”
第二瓶喝到一半,阿德开了他的吉他盒,弹了一段《Norwegian Wood》。
我接过吉他,开始乱唱,不成调地改了歌词:“她说她很喜欢森林的味道,我说我喜欢你,那你算不算森林……”小迪听了突然大笑,眼角红了。
第三瓶快见底的时候,我们三个人坐在地上,像那种老派青春电影里会出现的场景,空瓶子、披萨盒、还有未完成的歌词本。我突然说:“我们写一首歌吧,就叫……”
“叫什么?”小迪抬头,声音像刚哭完那种黏黏的低沈。
我想了想,说:“就叫《有天喝醉好难过与我的室友抱在一起唱情歌希望你有听到没听到就算了挪威森林》。”
阿德一边笑一边擦眼镜:“这什么超长歌名?你疯了吧。”
小迪点头:“但我喜欢,有种……很我们。”
我们开始乱写词,有些词是我们说过的话,有些是从过去的LINE纪录翻出来的情话,也有些,是我们彼此一直没说出口的感情。
副歌是阿德写的:“你说过的话我都记得,在挪威森林里重播,
那晚我没说出口的事,你是不是也听过?”
然后是我加的那句:“我们三个人,其实都有一点点爱过彼此吧?”
小迪没说话,他只是用那种几乎快哭的笑点了点头。
那首歌我们没发,也没录音,只是在那晚弹了三次。最后一次弹完,我们仨抱在一起,肩膀抵著肩膀,在凌晨两点的台北市,唱完最后一句:“希望你有听到,没听到……就算了。”
隔天早上,我们都头痛欲裂。小迪说他记得梦到我们成了某种怪团体,在地下室录音。阿德笑说:“我们的歌会不会其实很好听啊?”
我摇摇头,说:“那首歌,只属于那一晚而已。”
后来我们各自毕业、搬离了那间老公寓。那首歌从没再被唱起,但每次我听到披头四,我还是会想起那个奇怪的歌名、那晚的拥抱,还有我们三个人都没说破的爱意。
可能有时候,最深的情歌,是只唱一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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